返回浙江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衢州市龙游县外经贸局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通知公告 >  正文
关于第10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有关事宜的通告
2007-03-18 09:31  文章来源:省外经贸厅对外贸易处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第10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首次设立进口展区,为确保展览效果,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主要采取交易团定向邀请的方式(本届试行),设有免费采购商证、付费采购商证、付费采购代表证三种证件,均予各交易团以核定的指标。凡符合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资质标准的,均可向所属交易团提交申请,由各交易团审查资质,确定名额安排,并统一负责国内采购商证(含采购代表证)的办理与发放,以及相关人员的与会管理等事宜。

  通过广交会网站申请国内采购商证的企业,大会将严格进行资格审查,并无须向申请者解释审查结果及其原因。

  现就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1、申请资格

  进口展区招商对象为:与进口展区产品范围对口的,从事自营或代理进口业务的企业、有采购需求的政府部门或机构。具体资质标准如下:

  (1)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企业单位或合法登记的非企业单位。

  (2)所需进口的产品符合进口展区设置的产品范围。

  (3)上一年度进口产品总金额东部地区企业100万美元以上,中、西部地区企业50万美元以上;非企业单位须具有两年内的进口产品采购预算。

  (4)对进口产品具有决策权或建议权。

  2、免费国内采购商证的申请与办证流程

  (1)申请与确认

  申请者向所属交易团提交申请表(附件1)→交易团按照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资质标准要求,审查申请者资格→交易团确定免费名额安排,并发送邀请函(大会统一印制)。

  (2)证件办理与发放

  持邀请函的国内采购商将办证资料(附件2)交给交易团→交易团专职办证人员进行网上备案与办证录入→证件中心审核各团免费办证名额与办证资料→审核通过的,由证件中心负责制证→交易团专职办证人员前往证件中心领取证件→交易团派发采购商证。

  3、付费国内采购商证的申请与办证流程

  (1)申请与确认

  交易团付费国内采购商证额度(含采购代表)按本团免费国内采购商证核定名额的一半数量予以确认。

  申请者向所属交易团提交申请表(附件1)→交易团按照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资质标准要求,审查申请者资格→交易团确定付费名额安排。

  (2)证件办理与发放

  交易团审查申请者资格,确认给予付费办证名额→国内采购商将办证资料(附件2)全部交给所属交易团→交易团专职办证人员网上提交申请,进行相应备案与办证资料录入→证件中心审核各团付费证件名额与办证资料→审核通过后,证件中心制证,交易团专职办证人员现场交纳相应费用后领证→交易团发证。

  4、收费标准

  付费(国内)采购商证:100元/证。

  付费(国内)采购代表证(适用于国内采购商的随行人员,如翻译等):300元/人/天。

  5、国内采购商证使用范围

  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、采购代表证均可在第一期琶洲展馆全馆通用。

  6、进口展区有关情况简介

  (1)展览时间

  2007年4月15日-20日

  (2)展览地点

  广州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(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)21.2展厅

  (3)展览面积

  净展览面积5500平方米

  (4)参展展品

  按产品类别设定9个产品区:机械设备、电子信息及家电、小型车辆及配件、五金工具、建材及厨卫设备、日用消费品、装饰品及礼品、珠宝首饰、食品及农产品。

  (5)参展企业

  参展企业来自美国、英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法国、俄罗斯、加拿大、挪威、巴西、比利时、葡萄牙、瑞典、希腊、匈牙利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新加坡、韩国、日本、马来西亚、泰国、印度、伊朗、阿联酋、以色列、布隆迪、海地、马里、尼泊尔、坦桑尼亚、乌干达、也门、赞比亚、阿尔巴尼亚等34个国家。如需进一步了解,请查询广交会网站http://www.cantonfair.org.cn/。

附件1:第10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(含采购代表)申请表

附件2:第10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办证资料登记表




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浙江省外经贸厅        联系人:阮刚辉 电话:0571-87706228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杨凌晓 电话:010-51651200-607 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